「LP10」屹立日出康城海角之端¹,與海僅距約38米²,傲視藍塘海峽至港島東海景¹。「LP10」整個項目由兩座大樓組成,合共提供893個住宅單位,標準單位戶型由2房至4房間隔,滿足不同家庭需要;且全數3、4房標準單位均享海景³。戶戶匠心開則,空間方正實用。

 

1. 上述僅為本發展項目期數大概位置及周邊環境及景觀之大概描述,並非代表任何單位可享有之景觀。所述景觀受單位所處層數、座向及周邊建築物、設施及環境所影響,並非適用於所有單位,且本發展項目期數周邊的建築物、設施及環境會不時更改,僅供參考。賣方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單位﹑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上述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亦不得被詮釋成賣方就本發展項目期數或其任何一部分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承諾、陳述或保證,不論是否有關景觀。

2. 與海相隔約 38 米是根據期數的認可人士所提供發展項目所屬地段編號的界線;以最短直線距離的量度基準,計算相關發展項目與海的距離:日出康城第X期 (即本發展項目期數) 約 37.9 米。相關資料僅供參考,賣方並不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

3. 指本發展項目期數所有三房單位及四房單位內的部份範圍可看見海景,但海景的幅度會因應所處的層數、座向而有所不同,並可能受周邊建築物設施及環境影響,且周邊建築物、設施及環境會不時改變。上述內容僅供,賣方對就本發展項目期數或其任何一部分或其景觀並不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

免責聲明

會所及康樂設施名稱宣傳僅作推廣之用,將不會在主公契或副公契、臨時買賣合約、正式買賣合約、轉讓契或任何其他業權契據中顯示。設計概念圖純屬製作者對期數之想像,概念圖經過電腦修飾及簡化處理,並非按照比例繪製,亦未顯示本發展項目期數內的其他建築物及設施,僅供參考之用。本發展項目期數仍在興建中。此圖僅作顯示期數落成後的大概外觀之用,並不反映期數會所及康樂設施落成後之實際外觀或最後完成之面貌。設計概念圖內的建築﹑特色﹑設施﹑裝置﹑裝修物料﹑設備﹑用料、顔色、裝飾物﹑植物﹑園景及其他物件等未必為交樓標準,亦未必會在日後落成的期數範圍內或其附近出現。期數的外牆﹑平台及天台可能存在之喉管﹑管線﹑冷氣機﹑格柵等及本發展項目期數的周邊建築物﹑設施和環境並無完全顯示。賣方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以上圖像僅供參考,不構成亦不得被詮釋成賣方就期數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承諾﹑陳述或保證。


本網站WWW.LP10.COM.HK如被視為廣告則本告示適用。本網站所有內容並不構成亦不得被詮釋成賣方就本發展項目期數或其任何一部分作出任何不論明不或隱含之要約、承諾、陳述或保證。

發展項目期數(「期數」)名稱:日出康城的第X期 (LP10)

區域:將軍澳

期數的街道名稱及門牌號數:康城路1號

賣方就期數指定的互聯網網站的網址:WWW.LP10.COM.HK

本廣告/宣傳資料內載列的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顯示純屬畫家對有關發展項目之想像。有關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並非按照比例繪畫及/或可能經過電腦修飾處理。準買家如欲了解發展項目的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賣方亦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賣方: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作為「擁有人」)、順宇發展有限公司 (作為「如此聘用的人」) (備註︰「擁有人」指期數的法律上的擁有人或實益擁有人。「如此聘用的人」指擁有人聘用以統籌和監管期數的設計、規劃、建造、裝置、完成及銷售的過程的人士。)|賣方 (擁有人) 的控權公司:不適用|賣方 (如此聘用的人) 的控權公司:Assets Gain Limited、南豐發展控股有限公司、南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南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陳氏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陳氏集團國際有限公司|期數的認可人士:劉鏡釗|期數的認可人士以其專業身份擔任經營人、董事或僱員的商號或法團:劉榮廣伍振民建築師有限公司|期數的承建商:中國海外房屋工程有限公司|就期數中的住宅物業的出售而代表擁有人行事的律師事務所:的近律師行、胡關李羅律師行、高李葉律師行、觀韜律師事務所 (香港)|已為期數的建造提供貸款或已承諾為該項建造提供融資的認可機構: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分行|已為期數的建造提供貸款的任何其他人:南豐地產控股有限公司、Assets Gain Limited|盡賣方所知的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2022 年 7 月 31 日 (「關鍵日期」指根據批地文件的條件就期數而獲符合的日期。預計關鍵日期是受到買賣合約所允許的任何延期所規限的。)|賣方建議準買方參閱有關售樓說明書,以了解發展項目或期數的資料。詳情請參閲售樓説明書。|本廣告由如此聘用的人在擁有人的同意下發布。

最後更新日期:2021 年 2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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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作為「擁有人」)、順宇發展有限公司 (作為「如此聘用的人」) (備註︰「擁有人」指期數的法律上的擁有人或實益擁有人。「如此聘用的人」指擁有人聘用以統籌和監管期數的設計、規劃、建造、裝置、完成及銷售的過程的人士。)|賣方 (擁有人) 的控權公司:不適用|賣方 (如此聘用的人) 的控權公司:Assets Gain Limited、南豐發展控股有限公司、南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南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陳氏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陳氏集團國際有限公司|期數的認可人士:劉鏡釗|期數的認可人士以其專業身份擔任經營人、董事或僱員的商號或法團:劉榮廣伍振民建築師有限公司|期數的承建商:中國海外房屋工程有限公司|就期數中的住宅物業的出售而代表擁有人行事的律師事務所:的近律師行、胡關李羅律師行、高李葉律師行、觀韜律師事務所 (香港)|已為期數的建造提供貸款或已承諾為該項建造提供融資的認可機構: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分行|已為期數的建造提供貸款的任何其他人:南豐地產控股有限公司、Assets Gain Limited|盡賣方所知的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2022 年 7 月 31 日 (「關鍵日期」指根據批地文件的條件就期數而獲符合的日期。預計關鍵日期是受到買賣合約所允許的任何延期所規限的。)|賣方建議準買方參閱有關售樓說明書,以了解發展項目或期數的資料。詳情請參閲售樓説明書。|本廣告由如此聘用的人在擁有人的同意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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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 年 2 月1日